品牌vi设计“四法”是什么?
2017-11-16
       品牌vi设计“四法”是什么?即品牌VI设计的求异法、美感切入法、迂回思考法、观念法。今天深圳vi设计公司“凡肯”将为大家讲述前两种求异法以及美感切入法,在下一期在接着为大家讲述迂回思考法、观念法。

       1、品牌VI设计的求异法
       从形式化角度看,创造性思维必然是传统思维方式“异化”的结果,没有思维方式的变异,就不会由思维结果的“异在”。因此,创造性思维的一个形式化特征表现为求异性。但并非所有的求异性思维都算创造性思维,即思维形式上的“异”还必须具备客观上的可行性,才能称为创造性思维,即思维形式上的“异”还必须和思维结果的客观可行性结合起来,方符合创造性思维的一般规定性。

  在企业形象策划中,特别是对企业理念的设计,许多企业都面临着千篇一律的问题,缺乏可识别性,如“团结”、“奋进”、“求实”、“开拓”、“顾客至上”、“顾客就是上帝”等等,早已落入俗套,没有差异性和个性而言。求异思维方法就在于打破传统思维的“路径依赖”,选择一条与众不同的新思路,构思出别具一格的企业新形象。

       2、美感切入法
       美的主体对客体某种品质的一种认同。美感的产生需要两个条件:一是客体存在着某种美的品质,这是美感产生的客观基础。二是感知这种美的存在必须具备相应的主体素质条件。没有文化的人根本无法同化文学艺术作品中的美,甚至可能发生对人体艺术作品的庸俗性理解。所以,美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。

       在企业形象策划中,如果设计人员能够自觉的把美的理念融入到vi设计思想中去,从美感这个切入点展开思维,就会产生思维创新,创造出与众不同的新方案来。这就要求vi设计人员必须深入生活实践,细心捕捉自然、社会、思维等领域一切美的信息,将此升华为理念层次的美,并以这种美感来指导vi设计。

       美可以创造新思维,展示企业形象的新天地。形式的美,可以帮助雕塑企业的外部形象;道德理念之美,可以帮助我们塑造企业的理念与行为。总之,美是企业形象的灵魂,要塑造企业形象之美,就需要有美的形象设计师,选准美这个时代的切入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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